1人死亡,淮陰區(qū)“8·16”高處墜落事故掛牌督辦!
編者按:
為加大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查處力度,進一步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,根據(jù)國安監(jiān)總政法〔2013〕115號、淮安辦〔2020〕61號等文件規(guī)定,市安委辦決定對全市安全生產事故實行掛牌督辦制度。今天,特對淮陰區(qū)“8·16”高處墜落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掛牌督辦工作予以公開。
關于對淮陰區(qū)“8·16”高處墜落
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實行掛牌督辦的通知
2021年8月16日8時許,江蘇淮安國家農業(yè)科技園區(qū)淮安市銀杏林生態(tài)農業(yè)發(fā)展有限公司建設工地發(fā)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,造成1人死亡(房屋建設工程)。
根據(jù)《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印發(fā)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中有關問題規(guī)定的通知》(安監(jiān)總政法〔2013〕115號)、《淮安市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工作程序》(淮安辦〔2020〕61號)、《淮安市安全生產警示提醒制度》等4項制度(淮安辦〔2020〕69號)規(guī)定和要求,市安委辦決定對淮陰區(qū)“8·16”高處墜落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實行掛牌督辦。
三個“要求”:
自接到掛牌督辦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完成如下事項——
一、查清事故原因,分清事故責任,依法依規(guī)從嚴從快從重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、責任人的處理意見。
二、形成事故調查報告(包括技術和管理問題專篇、應急處置工作小結、“三個責任”的落實情況),并向市安委會辦公室作出書面報告,經市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后,對事故批復結案,并將處理情況在主流媒體上公布。
三、按照《關于推行 “七個一”舉措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的通知》(淮安辦〔2019〕61號)文件要求,推行“七個一”舉措,提升事故防范能力。
附文件全文:
安全生產責任大于天,必須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 !
(來源:古楚平安哨)